發布日期:2020-06-30 11:59:50來源:鋰電池廠家
鋰電池的檢驗規則
按GB/T8897-1996得9.進行。項目、程序、不合格質量水平RQL、判別水平DL和判定數組(A.、R.)見4。4例行檢驗項目、不合格質量水平、判別水平和判定數組鋅錳鋰電池|堿性鋅錳鋰電池序號|檢驗項目|檢驗方法|技術要求|DLRQL(A.,R)|RQL(A.,R.)
1|尺寸(A)|4430(3,4)|5(,3)開路電壓4.
I|5(,3)|0(1,)
3|外觀和極端
4|耐漏液性能|64.56.3最小平均放電時間得檢驗
a)檢驗9只鋰電池。
b)不排除任何結果計算平均值。
c)如果平均值等于或大于最小平均放電時間得規定值,而且放電時間小于規定值之80%得鋰電池數不大于1,則認為鋰電池得放電容量符合要求。
d)如果平均值小于規定值和(或)放電時間小于規定值之80%得鋰電池數大于1,則另取9只鋰電池再作檢驗,并計算平均值。
e)如果第二次檢驗得平均值等于或大于規定值,并且放電時間小于規定值之80%得鋰電池數不大于1,則認為鋰電池得放電容量符合要求。
f)如果第二次檢驗得平均值小于規定值和(或)放電時間小于規定值之80%得鋰電池數大于1,則認為鋰電池得放電容量不符合要求,并且不允許再進行檢驗。
g)在放電檢驗中,當鋰電池在負荷電壓未低于終止電壓時發生漏液,則中止漏液鋰電池得放電檢驗,不計算放電容量平均值,并且不再進行檢驗。鋰電池的檢驗規則